7月22日,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》。这是全国第一部小杂粮产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,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“人说山西好风光,地肥水美五谷香……”山西省南北横跨六个纬度,中南部温和湿润,北部寒冷干燥,境内山涧、河川、盆地交错,复杂的地形、多样的气候、丰富的杂粮品种资源,是优质小杂粮的黄金产区,成就了山西“小杂粮王国”的美名。莜麦、荞麦、芸豆、玉米、高粱、小米……全省从北到南种植生产的小杂粮品种多、品质优、产量高。然而,品牌建设以及规范化管理,却一直是山西小杂粮发展的短板,不利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。
对消费者来讲,优秀的品牌是一种信誉的凝结。好品牌一旦在百姓心中确立起来,成为象征质量和安全的符号,就会放心购买和持续消费。显然,加快建立小杂粮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制度;支持和鼓励小杂粮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设;加强小杂粮出口平台建设,积极打造全国小杂粮出口交易中心、产品集散中心等,已是做优做强山西小杂粮品牌的当务之急。
品牌化的过程,也是实现区域化布局、专业化生产、规模化种养、标准化控制、产业化经营的过程。因此,在农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,构建地方政府、农企及农户发展品牌、创建品牌的新理念、新方法,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十分重要。
此次审议通过的《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》,是专门针对山西省这一特色而制定的法规,也是全国第一部小杂粮产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,对于打好山西小杂粮优势牌、推动山西小杂粮产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。《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》共34条,确定小杂粮的范围和保护促进原则,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保护促进职责,明确小杂粮全产业链发展重点,强化小杂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。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郭艳成表示:当前在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,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小杂粮保护促进立法,用法治方式保障和推动我省农业“特”“优”战略,擦亮“小杂粮王国”金字招牌,走好“有机旱作”之路,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接续全面乡村振兴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、发展山西现代特色农业的现实需要和政治自觉。立足优势,扬长避短,突出“特”字,发展现代特色农业,是山西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,也是小杂粮立法的根本遵循。